招标信息

项目公告

    江苏公司涟水开发区至新材料产业园次高压燃气管道项目(超声波流量计及计量系统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公司涟水开发区至新材料产业园次高压燃气管道项目(超声波流量计及计量系统采购)(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公司涟水开发区至新材料产业园次高压燃气管道项目(超声波流量计及计量系统采购)(二次已由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涟水深燃新星旺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

    2.1项目编号:TZXT-JSGS-2024-A002

    2.2招标代理编号:02-11-04A-2024-D-E00380C01

    2.3项目概况:涟水开发区至新材料产业园次高压燃气管道项目全长约13Km,设计压力为 1.6MPa,管径为 DN300,设计最大年输气量为3.5×108Nm3/a。该项目的终端用户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公司”)院内新建一座次高压、中压燃气调压站,根据涟水深燃与巨石公司签订的《天然气供用气协议》约定,由涟水深燃负责采购超声波流量计计量系统,安装在巨石公司的燃气调压橇内,用于双方的贸易结算。

    2.4招标范围:涟水深燃采购超声波流量计量系统及设备,安装在巨石公司的燃气调压橇超声波流量计量系统,用于双方的贸易结算,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超声波流量计校验及计量系统的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

    2.5供货地点发货前以甲方书面指定的具体供货地址为准,共有2个备选地址:

    1)上海飞奥燃气设备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龙东大道4493号;

    2)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巨石路1号。

    2.6供货规模:超声波流量计(不少于四声道)5台(套),其中2套中压超声波流量计(设计压力0.4MPa,工作温度-19~60°C,计量精度:±0.5%,高峰小时流量:Qmax:5000Nm3/h,工作压力:0.3-0.36MPa,流量计口径:DN150)安装在深燃 1#调压橇(详见《巨石调压计量站布置图》),3套次高压超声波流量计(设计压力1.6MPa,工作温度-19~60°C,计量精度:±0.5%,高峰小时流量:Qmax:20000Nm3/h,工作压力:1.2-1.44MPa,流量计口径:DN150)安装在深燃2#调压橇(详见《巨石调压计量站布置图》),所供物资标准不得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

    2.7项目预算162.722602万元(含税)

    2.8供货期限:自接到业主订单之日起40个日历日完成超声波流量计校验及计量系统的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

    2.9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1年。

    2.10质量标准: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2其他: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名,中选份额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文件截止日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类似项目业绩DN150口径及以上的超声波流量计销售记录,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页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可

    3.3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资格声明;

    若出现2家及以上代理商所投产品(货物)如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本项目所投产品指超声波流量计)。

    确定原则为(按先后顺序判定):

    a.以提供有效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为准。如提供的授权均为有效授权的,以提供了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

    b.以出具授权的时间为准。如出具的授权全部是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其中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最近的为合格投标人;

    c.若出现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相同且有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则该品牌所有投标人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若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不接受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的投标文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投标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存承揽资格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2271630分至2024311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

    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3121430分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电子版);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和深圳交易集团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人: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婷婷、叶泽锐、黄小斌、张露露、袁俊超

    联系人及电话:王婷婷17749595727、叶泽锐15036558484、于艳丽

    电子邮件:gcmcjkjt@163.com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110910037672400380

     

    招标人: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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