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项目公告

    万州新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田至高梁220千伏线路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万州新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田至高梁220千伏线路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州新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能源[2022]12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州新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田至高梁220千伏线路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万州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新田至高梁220千伏线路全长约38.1km,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其中普通段长度约为36.1km,跨越长江段长度约为2.0km;2.扩建220千伏高粱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2个;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3.主要设备材料包含: GIS成套设备、塔材类、线缆类、光缆及光缆金具、绝缘子和避雷器类等。

    2.3 万州新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985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不含税约7927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195万元,设备材料采购费约4139万元,施工费约3067万元,其他费约41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勘察、初步设计、主要设备招标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代表现场技术服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全部工作内容、工程的搭火送电试运行、设备材料采购、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EPC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审查、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电力质量监督、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直至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勘察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勘察设计阶段勘察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勘察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勘察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3)设备及材料采购: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4)施工:按照审批确认的实施方案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为准。

    (5)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审批、审查、审核、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以初设成果审定后,承包人提交的设备材料到货进度计划表为准。

    节点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2)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工程长江以北区域所有施工内容(跨越长江段除外),并具备投运条件;(3)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具备投运条件。具体节点计划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III、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成员自行协商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 w w.c q g g z y.c o m)[提示:下载地址采用其他网址的应注明,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 w w.c q g g z y.c o 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 w w.c q g g z y.c o 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 w w.c q g g z y.c o 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 w w.c q g g z y.c o m)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  g z y j y j g j.c q.g o v.c 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 w w.c q g g z y.c o m)、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 w w.g c m c.c c)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升伟晶石公元11栋1楼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2单元7楼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 系 人:贺龙强、李睿、李杰

    电    话:023-87681335、15330300503              电    话:023-6746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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