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项目公告

    深铁运营云技术基础技能应用培训项目询价公告

    深铁运营云技术基础技能应用培训

    项目询价公告

     

    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 深

    铁运营云技术基础技能应用培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

    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 项目内容

    为业主选定的 60 名员工提供两个阶段的技能培训。第一阶段为业主

    订制课程,包括以下四门课程:(1)Linux 网络系统搭建与维护(5 天);

    (2)Oracle 数据库使用管理与维护(1 天);(3)数据容器化部署以及应用管理

    3 天);华为系列网络交换设备配置管理(1 天)。第二阶段为组织业主选定

    的员工在深圳市内参加四门公开认证课程培训,包括以下课程: (1

    Cloudera Apache Hadoop 大数据管理课程(4 天);(2Openstack 云技术课

    程(4 天);(3)信息安全课程(5 天);(4)信息项目管理课程(5 天)。

    1.2 项目范围/概况

    第一阶段培训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每个批次培训 30 人,总共培训 60 人。

    供货商的服务范围包括:按业主要求命题对业主方的拟参训人员进行基础知识

    摸底测试;依据摸底测试的结果制定合适的培训总体方案;对每一门课程编写

    难度适宜,适用性强的培训大纲;指定符合业主要求的专业讲师依据大纲准备

    讲义、教材、相关授课课件、适用案例,前往业主指定的授课地点进行授课;

    提供人员、技术、以及必要的设备等(含软件),协助业主搭建本阶段培训所

    需的计算机网络环境;培训期间指派数量合适的工作人员或者助教进行班级事

    务管理、实验(实操)训练阶段的技术指导支持等,协助授课讲师;每个培训

    日下午的课间休息时提供一次茶点;提供数量足够的实操训练中有可能用到的

    测试设备、软件、工具和耗材等;培训完成后,整理培训大纲、授课讲义、课

    件、实验案例的操作指引等,编订成册提供给业主(包括必要的电子文档);

    协助业主对培训结业后的学员进行综合考评

    第二阶段培训为外送业主选定的 12 人在深圳市内参加四个职业能力

    认证公开课,每个课程 3 人参加。供货商的服务范围包括:遵照业主的计划时

    间,物色挑选对应课程的合适公开课班次;如业主确定参加某一班次的公开课,

    则协助业主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替业主缴纳相应的培训费用。

    1.3 项目预算: 40.78 万元

    1.4 服务期或交货期

    120 (日历天),预计 08 01 日开始,11 29 日结束。

    1.5 报价人资质要求

    A.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 报价人经营范围涉及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系统项目咨询或培训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 报价人应具有近三年(2018430日至 2021430日)在网络系统或数据库应用类培训服务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开展网络系统或数据库应用类培训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接受联合体询价,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

    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业

    主列入业主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报价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1.6 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林地铁车

    辆段运营综合楼 B 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7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1723日至730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8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 2021 810日下午 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地铁车辆段运营

    综合楼 B 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

    接受。

    1.9 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

    1.10 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

    止日期前 2 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

    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

    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

    标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

    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

    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

    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

    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1 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

    电话:88960178

    联系人:李振伟

     

    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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